发布日期:2025-12-17 09:05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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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公司为建造一项固定资产于2×16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专门借款2 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京华公司于2×16年10月8日开始施工建设,该工程在2×17年支出情况如下: 1月1日支付600万元; 5月1日支付500万元;10月1日支付900万元。2×17年6月1日京华公司停工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并于2×17年10月1日恢复建设。至2×17年年末,该项工程尚未完工。假设京华公司不存在其他借款,闲置借款资金均用于固定收益债券短期投资,该短期投资月收益率为0.5%。京华公司2×17年因建设固定资产而需要资本化的利息为( )万元。A15.67B66.67C49.5D100
2013年4月,陈明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A。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陈明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张巡、李贝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陈明的公司。陈明遂先后与张巡、李贝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张巡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陈明的个人账户,但陈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2013年11月5日,李贝将100万元资金转入A公司账户;随后,陈明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陈明任公司董事长,而股东仅为陈明与李贝,张巡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 李贝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刘宝之托,代其持股,李贝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刘宝。2014年3月,在陈明同意的情况下,李贝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潘龙,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手续。 2015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A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管理人查明:(1)陈明尚存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2)陈明的妻子葛梅梅本是家庭妇女,但自2015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从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前,张巡是否可向A公司或者陈明主张权利?并说明理由。 (2)张巡是否有权在A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 (3)刘宝能否以李贝并非真正的股东为由,主张李贝和潘龙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并说明理由。 (4)刘宝能否以擅自转让股权为曲,要求李贝赔偿?并说明理由。 (5)陈明能否以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为由,拒绝缴付尚未缴纳的50万元出资?并说明理由。 (6)对葛梅梅所领取的奖金,A公司破产管理人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丙公司主张A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丙公司主张丁公司向其返还该机床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分别说明理由。如果丙公司依法追回该机床,因丁公司已支付对价而产生的债务,应如何处理?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戊公司是否有权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如果戊公司不能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戊公司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应如何处理?并分别说明理由。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当庚公司要求管理人及时支付穗余的20万元价款时,管理人能否以该债务尚未到斯为由提出抗辩?如果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20万元的价款,庚公司能否主张取回该设备?并分别说明理由。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A公司因欠缴税款产生的100万元税收滞纳金应如何处理?
自2014年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5年1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1) 2013年8月,A公司将自己一辆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小汽车作价40万元卖绘了知情的甲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2)A公司自2014年6月开始拖欠职工工资,普通员工工资全部停发;各高级管理人员自2014年6月起停发绩效奖金,但月工资正常发放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人民法院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要求各高级管理人员返还其领取的2014年6月至12月的工资。(3)A公司应付乙公司货款200万元,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2014年11月1日,A公司向乙公司提前支付了该笔货款。(4) 2014年9月1日,A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将一台机器设备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公司,丙公司按照约定支付首期款项40万元后,A公司交付了机器设备;按照约定丙公司应于2015年2月1日前付清余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要求丙公司返还机器设备,但丙公司以其并不存在违约行为为由提出抗辩。(5) 2014年6月,A公司承租丁公司塔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全部付清。2014年11月15日,A公司因急需资金,将该塔吊以市场价转让给不知情的戊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丁公司获悉该塔吊已被A公司卖给戊公司后,要求戊公司返还该塔吊,遭到戊公司的拒绝。(6) 2014年10月,A公司受托为庚公司保管水泥一批;2014年12月1日,该批水泥因水灾全部毁损,保险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向A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20万元,A公司财务人员收到该笔款项后,将其记入银行存款,并未对该保险赔偿金采取特别处理措施。(7) 2015年1月5日,A公司管理人收到辛公司的书面通知,辛公司主张将其应付A公司的货款150万元(2015年5月15日到期)与其应收A公司的货款150万元(2014年10月15日到期)抵销。2015年4月10日,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抵销无效,人民法院查明双方不存在约定的异议期后驳回了管理人的异议。(8)A公司主管税务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680万元,其中欠缴的税款金额为600万元,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滞纳金50万元,破产受理后产生的滞纳金3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针对要点(1),A公司管理人是否有权向甲公司主张撤销该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2)针对要点(2),A公司管理人是否有权要求各高级管理人员返还2014年6月至12月的工资?并说明理由。(3)针对要点(3),A公司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撤销A公司向乙公司的清偿行为?并说明理由。 (4)针对要点(4),丙公司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针对要点(5),戊公司是否有权拒绝返还塔吊?并说明理由。如果戊公司有权拒绝返还塔吊,丁公司的损失应当如何处理?(6)针对要点(6),庚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管理人返还保险金?如果庚公司有权要求返还,请说理理由;如果庚公司无权要求返还,请指出庚公司的损失应当如何处理?(7)针对要点(7),人民法院为何驳回管理人的异议?辛公司与A公司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抵销自何时起生效?(8)针对要点(8),A公司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应当按照何种顺位清偿?
2014年4月,甲公司发出公告称,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重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2014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2013年度公司继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2014年8月8日,人民法院公告裁定受理债权人乙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确定甲公司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期间为3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4年9月19日召开。 2014年9月19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会议对债权进行核查、选举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和债权人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了甲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和部分资产变价方案。 2014年10月15日,管理人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350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转增股票将由管理人向债权人分配,每100元债权可分得43.5股甲公司股票。 2014年11月,管理人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股份数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同意的出资人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本总数的75%。其中一名不同意的出资人提出,转增后甲公司留存的资本公积金不足转增前股本的25%,转增方案不合法,要求管理人更正后重新表决。 2014年11月20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进行了分别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8家,债权总额为50亿元;其中4家出席了会议,代表的债权额共计35亿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全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 (2)普通债权人共88家,债权总额80亿元;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共80家,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75家(所代表的债权额共计68亿元)。2014年11月28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15年1月16日,甲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请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甲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原因。(2)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债权申报期间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否有权对债权进行核查?是否有权选举债权人会议主席和债权人委员会全体成员曩是否有权对甲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和部分资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并分别说明理由。(5)出资人组是否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说明理由。(6)不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7)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重整计划草案是否已经表决通过?并说明理由。